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
领取条件
1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3、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4、失业保险无欠费且个人账户唯一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,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
注:劳动合同期内本人主动辞职的,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。
领取材料
身份证原件
领取流程
办理申领手续前,应先到户籍地、常住地、就业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。可以到社区现场办理,也可下载“智慧人社” “长沙人社”手机APP办理。
一、现场办理
失业前在长沙市本级及市内五区参保且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市政府、市人社局和市内五区政务中心任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就近办理;在长、望、浏、宁参保的,到对应的统筹区经办机构设立的窗口办理。
二、线上办理
登录“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”,在【网办专栏】点击【网上申报失业金】图标办理;
领取地址
一、线下地址
1、湖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中心24号窗口;
2、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40号窗口;
3、各区人社局政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;
二、线上入口